关于第十七届南音唱腔比赛的通知

作者:厦门市南乐团    阅读: 4742 次   更新时间:2014/11/18 【字号: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厦门市第十七届南音唱腔比赛的通知

各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文联、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南音是我市唯一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项目,为促进南音的保护与传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弘扬闽南文化,定于2014121214日举办厦门市第十七届南音唱腔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  市文联

承办单位:市南乐研究会  市南乐团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组委会主任:林进川  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文联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黄天福  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处长;洪建军  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处长

    任:黄念旭  市文化馆副馆长;吴世安  市南乐研究会会长;杨雪莉  市南乐研究会副会长、市南乐团团长

二、比赛时间  2014121214

三、比赛地点  厦门市南音阁(公园西路18号厦门市南乐团)

四、组别设置

儿童组、青少年组、成人组、专业院团校唱腔组、器乐少年组、器乐青年组

五、参赛条件

(一)儿童组(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

(二)青少年组(年龄13周岁至35周岁含35周岁)

(三)成人组(年龄在3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含60周岁)

(四)器乐少年组(年龄在13周岁以上至16周岁,含16周岁)

(五)器乐青年组(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含35周岁)

(六)专业院团校唱腔组(在厦学习、就业的各专业学校、院以及各专业表演、艺术团体的人员)

六、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需具有在厦工作、学习、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七、奖项设置

儿童组、青少年组、成人组、器乐少年组、器乐青年组、专业院团校唱腔组、专业院团校器乐组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组的一等奖作品另设优秀指导老师奖1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报名办法

儿童组、青少年组由各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并推荐;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按属地参加区的推荐选拔;成人组由各区文体局负责资格审查并推荐;每个南音社团最多可报3人参加,也可直接向市南乐团报名。

九、参赛曲目、时间要求

比赛具体安排待报名截止后通知(初定12日、13日初赛,14日决赛及颁奖)。儿童组、青少年组、唱腔类参赛曲目不超过8分钟,器乐类比赛不超过10分钟,成人组参赛曲目不限。

十、报名截止时间  20141130

十一、领队会和比赛顺序抽签时间

定于20141210日上午930在南乐团(公园西路18号市南音阁一楼)召开领队会和比赛顺序抽签,并熟悉比赛场地。

此次比赛组委会将聘请南音界、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委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比赛全过程。

联系人:许英英(市南乐团)

联系电话:202559113806073899

报名者可到南乐团(公园西路18号)中山公园西门左侧传达室领取

附件

厦门市第十七届南音唱腔比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组别

 

参赛曲目

 

报送单位

 

是否创作

 

所需话筒

立式话筒( )个 小蜜蜂( )个 无线话筒( )个

 

 

 

 

 

户口簿、暂住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